行政专员、文员

面议

  • 招聘部门 不限
  • 招聘人数 10人
  • 学历要求 不限
  • 工作经验 不限
  • 性别要求 不限
  • 年龄要求 不限

详细地址 人民路2号3幢609查询路线

双休 五险

2021-03-15 08:46:28

  • 职位发布者
  • 刘斌

    159****1515 0577-5****113 [登录查看]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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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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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位简介
  • 因工作需要,乐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向全市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简称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禁毒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年满21周岁至50周岁,女年满21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正在从事禁毒工作、曾从事过政法工作、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特长和社会工作资格(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助理心理咨询师)、退伍军人学历适当放宽;
    (四)具有乐清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乡镇(街道):柳市镇2名,虹桥镇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北白象镇、天成街道各2名(男性),白石街道(男性)、智仁乡各1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3月10日至3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乐清市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老市府)3幢609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连同免冠一寸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上交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填写)。
    四、其他事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人员工资由市财政统一拨款,按相关规定发放;
    3、符合条件的人员经考试择优录取,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政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4、有相关工作经验(如禁毒、文秘、新闻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
    6、本通告由乐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佳 电话:57570111
  • 防骗提醒:在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押金、资料费、保证金等),请应聘者提高警惕!